第三十四章(第1 / 2页)
韩暮鸦回了家,他把书包带回来了,我们所讲述的时间,是尹一帮他带书包的那天。
韩母说:“你回来了?”
韩暮鸦说:“回来了。”
韩母说:“你去哪里了?手机都没带,怎么住宿的?”
韩暮鸦说:“朋友家。”
韩母说:“你哪个朋友?是我们认识的吗?”
韩暮鸦说:“你们又不喜欢他……”
韩母这才说:“哦,同学啊。”她立刻就用了轻蔑的态度,她其实没怎么关心韩暮鸦在学校里的同学:“暮鸦,本来你是可以读美国那边的学校的……一起搬去富人区生活,就那么让你不习惯吗?”
韩暮鸦说:“我讨厌你们说什么要搬去美国住,把我从那所小学弄出来,我还是喜欢这边的生活。”
从一开始,韩父韩母就在用双语跟韩暮鸦交流。在韩暮鸦小学的时候,他们搬去了美国,韩暮鸦转进了美国当地的小学,但是,韩暮鸦非常不习惯那里的生活,也很抵触跟新同学交流,更讨厌用英语。
韩母说:“为什么非得在这个籍籍名的地方呆着……那所小学里的孩子都通过了智商测试,你应该更习惯跟他们交流。”
韩暮鸦说:“我的同学,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同学。”
韩母说:“别说眼界这么小的话,只不过是一个省重点,在世界上有什么排名啊。你在那所高中有认识什么很特别的人吗?那里的人论是学习能力还是兴趣爱好,都比不过我们给你看中的高中。”
韩母说:“你知道我们是因为你才搬回来的……我们很爱你,暮鸦。你能爱一下我们吗?”
韩暮鸦非常不适应新环境,就像《海上钢琴师的钢琴家适应不了船外的世界。
尹一非常适应新环境,他能在任何环境生存,尹一小的时候,就搬了十二次家,他的父母为了躲债,经常不得不迁移,他们的房子从原来还能住,变得越来越破,有的时候,尹一得去住叔叔家,舅舅家,姑姑家,谁的家他都住过,经常寄人篱下。
因为在哪里都能住,所以得表现得特别讨好人,甚至连弟弟妹妹欺负他,他都是很忍让的。
要让所有人喜欢是不容易的,尹一的叔叔非常暴力,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而姑姑是个斤斤计较的人,舅舅相比较而言还好。
尹一并不会挑挑拣拣自己所在的环境,为了生存他已经很不容易,但是他心里还是会很恨的,恨他的父亲。
那并不能算什么好体验,就算他能适应各种环境,也并不能说这是什么好事,他适应的并不是很好的环境。
尹一生日那天,大家提议要一起去唱歌,尹一感到不对,韩暮鸦说:“我请客!”
俞佳佳说:“怎么是你请客?”
汪芬说:“他请就他请咯。”
王才说:“饮料跟零食可以随便买咯?”
韩暮鸦说:“没问题!”
李大有说:“还是AA吧?这样挺不好意思的……”
正好是周五,有十五个人要来,就这么进了KTV的大房间,尹一对KTV的印象不是很好,因为他不太喜欢父亲的老板总点小妹。但是这家KTV却没有那些东西,没有成群的小妹穿着吊带裙露胸装,抽着香烟等待客人的到来。
真的只是唱歌的地方。
韩暮鸦说:“今天给你唱歌。”
王才说:“不是吧?你不是不喜欢唱的吗?”
但韩暮鸦并没有第一个唱,所以先是一些人的合唱之类的,会来KTV唱歌,至少对自己的歌声是有自信的,所以至少音准都没问题,但是,就算音准没问题呢,也并不能代表唱的就很好听,真是蛮奇怪的。
韩暮鸦轻声唱歌,一开始只是随意地哼唱,但好听这件事,是很容易地感觉出来的,一般这个阶段是,一开始就感到了某种震慑,而且音乐很容易带给人身临其境的氛围,这下唱的大家都呆住了,王才说:“韩哥……”
俞佳佳也呆住了,她不算特别喜欢韩暮鸦,却法否认他唱歌很好听……
王才说:“天籁啊,为什么不去市里比赛?不,去省里比赛?”
韩暮鸦没理他,尹一知道的,韩暮鸦不太喜欢出风头。
明明是一个,做什么事都很容易出风头的人,却不太想出风头,还真是奇怪。
因为明天是周末,大家都留的晚了一点,王才提出要喝酒,韩暮鸦说:“我不喝。”
俞佳佳说:“你连酒都没喝过?我看你这么喜欢跟老师作对,还以为你什么都干过呢。”
王才说:“尹一不喝我觉得很正常,但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