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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番邦女人初来乍到,东厂公公收得千金(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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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年冬,珠江入海口西岸,澳门港口,一个金发番邦女人随着货船的停靠,第一次踏上这片遥远古老的土地。

她穿着黑色皮衣皮裙,头戴三角帽,脚蹬高跟靴,一副西洋上流贵族打扮,她抬头看天,阳光穿过她的眼眸,这双眸子,蓝得发紫。

她在船上看过地图,要一路北上,到达顺天府。只是下船后发现这里实在寒冷,仅仅只是她身上的皮衣,根本法抵抗如同刀子一样的风雪,她给自己买了件貂绒披风,再加两匹快马,两匹马交替而行,前往顺天府,大明京师。

离了港口,进入大明腹地,这里就没什么和她一样的外邦人了,路上的行人大多只是好奇瞅她两眼,便匆匆走去。这些行人衣衫褴褛,勉强蔽体,身形大多都很瘦,更有甚者活像个皮包骨头,就差不多和一具会动的骷髅穿上了薄薄的人皮一样。

她啃着手里花着一锭足银买的干粮,她不清楚这个价格是不是老板宰她一个外来异国女人,反正她也不太在乎金钱。

除了百姓,她眼见的就是官兵和土匪。土匪一路打砸抢烧,官兵就跟着他们屁股后头追,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实力不济,官兵很少有追上过土匪,或者是追上了也只是把他们赶走,她很少见到官方军队打赢过土匪。

从港口的富庶再到中原这样的混乱,她不禁加快了脚步,想早日抵达顺天府。

不过,还没到顺天府呢,却遇到麻烦了。

她现在行至一处,地图上看是叫“凤阳”,抬眼看去,除了焦土,便是房子还没有充分燃烧完的黑烟,这次路面上连行人都难得看见,之前她看了一路的哭泣的妇孺,啃食树皮甚至泥土的男人。在这里,街道上除了燃烧时的噼啪响声,就只剩下她骑马走过的徐徐马蹄声。

突然,一声叫喊不和谐的炸在她耳边,撕裂了平静诡异的空气——“前面那个女的,你很可疑,给本官转过来!”

听到久违的自称,她恍惚了一瞬,不过她脑中的声音,绝不是现在这个一听就蠢不自知,活像喝了十斤黄油一样。

不过她依旧打马转身了,原来是头猪。

因为这个大人实在有些太胖了,脑袋圆圆像个球,两颊的肉多的骨头都兜不住往下坠,又因为肉太多挤的两只眼睛处安放,只剩两条缝了。

女子回身,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人见竟然是个蛮夷,那就更方便了。他远远瞧见一女子骑马孤身在外,现在凤阳路面哪里还有人?如此大摇大摆,又是个蛮夷,自然更要敲诈勒索一番,看她穿着打扮,比起那些个穷鬼,想必油水更多,而且观她容貌,年轻,高鼻深眼,金发,放在家做小妾也不是不行。

“喂,你从哪里来的,又要去哪?”

这位官老爷神情有些傲慢,可如果他能提前预知,他绝不会招惹这个女人。

她微微张口,并不打算告诉这只猪,“你是谁?”

没想到听到了如此字正腔圆的官话,在他的认知里番邦人能说官话都不了,大多都带着滑稽可笑的口音,不过即便如此,也是个番邦人,还是个柔弱女人。

想到这里,他也原谅她的礼,用油腻的声音说:“本官乃凤阳巡按吴振缨,你难道不知城里在搜寻流匪吗,还明目张胆在街上骑马,你不会……不会是流匪的同党吧!”

以为他能说出点有意思的东西,马背上的女人面表情听完直接扬鞭转身,准备继续前进,当然,这位大人是不可能放过他眼里“待宰的羔羊”的,一群军士把她的马团团围住,手挥长矛,尖端所指马背上的她。

她秀眉一挑,“我初来贵地,不知大人什么意思?”

这只猪慢慢走到她马下,撇了撇嘴,“你一个西洋人,不懂咱这的规矩,本官原谅你这一次,路上只有人你一个在大摇大摆,本官现在怀疑你是流匪的同党,除非……”

剩下的话他没说,比了个手势,女人看明白了,敲诈勒索到她头上了。与他说了两句话已经耗空她的耐心,她不愿在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垃圾上,最快的解决方法就是,把他们全部杀光!

她拔出她佩戴的那把西洋剑,剑身轻盈纤细,很适合戳瞎对手的眼睛。

吴振缨被马上女子拔剑的举动着实惊了下,可他也应该明白,在这个动乱年代,一个女人敢独自在外,必有依仗,或者她本身就是她的依仗。

他失态大叫:“啊…!她就是流匪的同党,不,她是匪首!你们赶紧给我把她绳之以法!我要带进府衙好好盘问!”

吴振缨手下的军士们自是跃跃欲试,抓不住流匪,还抓不住个女人?

此刻已是黄昏,光线昏暗,斑驳树影打在她的脸上,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出剑的速度很快,招招狠厉,直取对手要害,她喜欢用细长的花剑刺穿人体心脏的手感,每当这种感觉来临,就说明她又解决了一个对手。

剑尖拔出,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一刻功夫不到,除了吴振缨,所有军士,皆被她放倒。

“你……你…到底是谁?”

吴振缨看着她步步向自己逼近,她竟然比流匪还可怕!他不想死,他颤巍巍地说:“我…我的亲家是温阁老,你不能杀我!”

她本来就没打算杀他,在没有见到那个人前,她还不想惹麻烦,虽然她不怕麻烦,但她更喜欢清静。只是她突然想到不愉快的事,当初信心满满的拔剑试探霞客,输了个底朝天,全被那人看眼里了。加上她初来大明,如此严寒的温度,她现在还没有适应,还被如此蠢货找麻烦,盯着剑下瑟瑟发抖的男人,虽然会放走他,但也不会让他那么好过。

她提着花剑漫步走到吴振缨身前,高跟皮靴踏在土地上发出它独特的声音,每一下都敲打在吴振缨的心。她一甩剑身上的血液,接着便举着剑,划碎了吴振缨的官服。

正月才过,此时虽未下雪,寒风瑟瑟,吹起燃烧的灰烬,身上只余官帽的吴振缨,正难堪捂着下体,身上的赘肉瑟瑟发抖。

“你……是…谁…”

“蠢货还不配让我回答问题。”

她随即翻身上马,就着夜色,奔向目的地,至于那个男人含恨的眼光,足轻重。

经过此事,她买了一身行头,把她那身异邦打扮给换下来,又特意买了顶帷帽,把她的金发遮掩些,虽然还是很显眼就是了。

又过半个月左右,她终于来到京城,这里远离战火,没有流匪,倒是平和。她看了眼地图,她的最终目的地是东厂,可是地图就不会画那么细了。

她找到一家客栈,让小二把她的两匹马牵去马厩喂喂草,她顺便叫住了小二,“你知道东厂在哪里吗?”

这是一位出手阔绰约的客人,小二自是殷勤招待,当然他按下心中疑问,关于东厂,问题太多可不是好事,他们的番子在京城的每个角落。

“姑娘要去东厂?东华门北面就是了。”

她听了皱了下眉,“我第一次来京城,东华门我也不清楚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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