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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七夕(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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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今天是七夕。

    怪不得工作室的小姐姐都请假了, 还有陆颐呈!他说他有事请假,原来是这个事。

    于挽秋说要穿得这么好看,不出去转转怎么行, 结果把她带到了这里。

    姜兰这几天光顾着上班,也没看日历, 今天是七夕。

    可她连礼物都没准备。

    于挽秋看出来姜兰在想什么,“好好过节吧, 你能来陆颐呈就很开心了,对了, 你这副耳钉和衣服不太配, 摘下来吧。”

    姜兰带的耳钉就是普通的小银钉,不搭就摘了吧,

    摘了耳钉,姜兰推开车门下车。

    地上贴了荧光路标, 不是常见的箭头形状, 而是连成一片的闪闪发光的星河,走在上面好像走在银河之上。

    姜兰抬头看了眼天空,天上也有星星。

    这里是天文馆,b市最好的星辰观测地点。

    繁星代表永恒,千万年轨迹不变。姜兰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没有谁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小裙子, 钻石发箍, 天文馆。

    她喜欢陆颐呈为了她变得不像自己的样子。

    沿着星河一直走, 姜兰在天文馆的顶层天台看见了陆颐呈。

    这是天文馆的星辰观测地, 是一个很大的圆台, 几个方向架了好几个天文望远镜, 陆颐呈站在圆台中心,他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等了多久。

    陆颐呈今天不太一样,这边没有灯光,夏天的风很大,但陆颐呈的头发动都没动,姜兰发现他抹了发胶,还梳了背头。

    平时只穿短袖休闲裤的人今天竟然穿了衬衣马甲西装裤,西装裤的垂感很好,颜色是深灰色,衬衣是白色的,肩膀那里有两道黑色的斜纹,马甲是灰白斜格的,看着有种难言的贵气。

    陆颐呈很高,他今天戴了平光眼镜,眼神看着有点锋利。

    这身比上次的蓝色衬衣好看,如果忽略他背在身后微微发抖的手,看起来很成熟。

    其实他只比姜兰大几个月,今年也刚上大三,同样21岁。

    姜兰偏过头,冲着旁边的风和夜空笑了笑,然后朝着陆颐呈走过去。

    陆颐呈也朝着姜兰走,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和以后之间隔着银河,但他和姜兰之间除了一群没眼色的人,什么都没有。

    他们之间并没有银河。

    陆颐呈朝着姜兰伸出了一只手,他手握成拳头,手背上有一个荧光的五角星。

    “你按一下。”

    这难道是什么开关不成,姜兰伸出手按了一下。

    陆颐呈把手翻过来,中指上画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宝贝你再按一下。”

    姜兰又按了一下,陆颐呈打开攥实的手,手心画了一颗红色的爱心。

    陆颐呈:“再按一下,最后一下。”

    姜兰犹豫了一下,伸手按了下去,陆颐呈的手并不软,相反还有点硬,姜兰按下去的一瞬间,陆颐呈顺势牵住她的手,然后指着外面的星空,“叮,你看那里。”

    天台上只有风声,姜兰好像听见螺旋桨的声音,忽然间,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型无人机,螺旋桨转的只剩残影,随着它缓缓上升,姜兰看见了被无人机带上来的东西。

    是一束包得很好看的玫瑰花,红色和黑色很配,红色的玫瑰花极其耀眼。

    玫瑰花的话语是热恋,更直白一点说,我爱你。

    玫瑰花上缠着小彩灯,一闪一闪的,姜兰轻轻吸了一口气,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好多好多玫瑰花。

    无人机飞到两人身边,陆颐呈伸出一只手把玫瑰花抱下来,花是他挑的,包装也是他盯的,玫瑰花一共九十九朵,陆颐呈犹豫了好久,到底要一百零一还是要九十九,最后还是选了九十九,长长久久。

    陆颐呈真的紧张,他声音都比以前低沉,“姜兰。”

    姜兰感觉陆颐呈的手在出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么紧张是要求婚呢。

    尽管现在是八月,晚上很凉快,但是,陆颐呈穿得多,为了帅,他还套了一个马甲。

    “我虽然不会写歌,不知道去找好玩的地方,虽然发现萤火之森和西大街烟花汇演的人不是我,那么多好吃的地方的人也不是我,但我会学会找好玩的地方,努力赚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玩好玩的,去你想去的地方,我会学会准备惊喜,变帅一点……”陆颐呈有点语无伦次,他其实有写稿子来着,还背了,本来他记忆力好,过目不忘,但现在脑子里的话颠三倒四的。

    “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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