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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聘礼还是嫁妆?(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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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隋遇差点被恒阳王藏在袖中的暗器所伤,所以宁国公当即拍板决定,要在晏海县一直呆到年底,亲自教导隋遇习武。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当隋遇听到这一消息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愁云惨淡亦或是晴天霹雳般的震惊。他像是早有预料般,从容地接受了事实。

宁国公见隋遇如此冷静,心里反而有些不上不下的。他坐在书房中,犹豫片刻,再次确认道:“你可不要想着我会手下留情,练武可比学骑马要苦得多。”

隋遇放下手中的公文,可奈何地笑道:“爹,通过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我也长了许多教训。习武不但可以强身健体,关键时刻还能自保。我这次是下定决心要好好学的,您老人家大可放心。这次,不管有多苦,我都受得住,绝对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半途而废,让别人笑话了去。”

“您就信您儿子这一回吧,我已经不是从前的隋遇了。”

宁国公看着眼前的小儿子,犹疑的目光来回逡巡,试图找到一丝强撑的伪装。可惜,面前的年轻人只是认真翻阅着公文,时不时拿朱笔仔细批阅。整个人舒展又沉稳,与曾经的纨绔做派全然不同。

他再次意识到,自己这位小儿子,的的确确是脱胎换骨,担得起一方父母官的职责。

恰逢有书吏送来文书,宁国公见状顺势起身离开书房,不再打扰隋遇处理公务。他闷头径直出了院子,独自想着心思。好巧不巧,刚出院子就碰上了巡街回来的罗润衣。

宁国公脸上挂着笑,与罗润衣点头颔首,打了声招呼。抬脚正要离开,却没想被罗润衣出声叫住。

“不知国公爷此刻可有空闲,尝尝三娘酿的梅子酒。”

国公爷爽朗一笑,直接应下:“罗捕头都开口了,老夫自然得空。”

吴三娘酿制的梅子酒,味道自不必多说。宁国公与罗润衣坐在屋顶上,直接一人一个酒坛子,畅快豪饮。

半坛子美酒下肚,宁国公的脸色透出几分爽快惬意。罗润衣见状,一手捧着酒坛,一手搭在屈起的膝头,关心道:“国公爷,可是有心事?”

宁国公低低一笑,仰头又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酒,而后过瘾地抹了把嘴。他知道以罗润衣的敏锐,估计早就察觉出自己的异样。只是一直憋在心里,没有寻到合适的时机开口罢了。

“罗大侠,你觉得六郎这次学成武艺的胜算有几分?”

“我若说是十分,国公爷可会觉得我托大?”

宁国公淡淡道:“你就如此相信六郎?”

罗润衣嗯了一声,真心实意赞赏道:“大人虽然小事上偶尔懒散偷闲,但在公事上从不含糊懈怠。”

“大人来晏海县不过两个月,却接连破获两桩大案。凡事亲力亲为,尽职尽责,未曾出过一丝纰漏。在我看来,但凡大人下定决心的事,必定会善始善终。国公爷不妨给大人一个机会,或许他会远超我们的预想也未可知。”

宁国公低头看着空荡的酒坛,手指沿着圆润额的坛口缓缓摩挲。他知道,罗润衣终究是按下了心中最要紧的话,没有戳破那层窗户纸。既然如此,他也该豁达一些,对自己的儿子多点信心。

他将坛底的最后一口酒倒入口中,爽快地轻喝一声,点头道:“那便给他一个机会吧,希望他不要让我们失望。”

罗润衣莞尔一笑,晃了晃手中的酒坛,不忘讨宁国公的欢心:“不管怎么说,大人也是国公爷的血脉。论天资聪慧,已胜过许多人。”

“哈哈哈哈——希望这臭小子能给我争口气!”

哪有老子不喜欢旁人夸自己儿子的,就是宁国公也不例外。要知道,他的所有儿女中,就属隋遇这个小儿子受尽外人的嘲笑与嫌恶。如今,小儿子不但改邪归正,还深受百姓爱戴,下属崇敬,怎能不让他扬眉吐气,快意舒畅?

经过罗润衣的一番开解,宁国公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他开始一心一意琢磨如何教习隋遇练武,并且已决定如果隋遇当真能耐得住苦头,便将家传的枪法传授给他。

自此之后,隋遇便再也没有睡过一次懒觉。每日夙兴夜寐,勤耕不辍苦练武功。

飓风还未上岸,隋遇上午在县衙处理公务,下午便出门与民众一同修建海堤,加固房屋。

半个月后,飓风来袭。也许上天也有好生之德,不忍凡间黎民百姓受苦,所以这场飓风席卷上岸时,已弱了不少。暴风雨一连下了数天,就在海堤岌岌可危,即将崩溃之际,暴雨终于停了。

乌云消散,多日不见的阳光再次照耀在这片坚韧的土地上。

这场飓风,也总算是有惊险地度过。虽然有少数房屋,渔船损毁,但比起往年动辄伤亡千百人,这个结局已要好得多。

隋遇一直高高悬起的心,在飓风结束后,终于能够安然放下。

不经意间,中秋悄然而至。

经过两个多月的勤学苦练,隋遇如今已经可以和罗润衣对上十几招。虽然是在对方不用内力,只动拳脚的情况下,但这样的进步已称得上神速。

都说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这句话,并非夸大。

隋家世代相传的枪法,能够令隋家在军中立威数年,自有它的独到精妙之处。

作为行伍出身的宁国公,教给隋遇的拳脚功夫极为讲究先手。一攻一防间,招招凶悍比,毎一式都透露出杀意。

毕竟战场上刀枪如林,杀机四伏,生死存亡只在呼吸之间。杀敌不是对招,没有你来我往的从容,只有一招致命的凶狠。

七尺为枪,这样的长兵器重心却是在前手,两头平衡,利于戳扎。后手一松,便可灵活变袭,杀对手一个措手不及的回马枪。因及此,长枪对双臂力量与脚下步法功夫要求极高。

宁国公在决定要传授隋遇枪法后,专门花了一天的时间,亲自去徽州府挑了最好的牛筋木,为隋遇制了一把最趁手的长枪。

拿到手的第一天,隋遇还未来得及感动亲爹的良苦用心,就被一千下的扎、刺、挑,累到双臂发麻,连拿筷子时都止不住的抖。

第二天的文书,都是孙一鹤代劳处理。

而这仅是每天必练的基本功之一。

就在隋遇终于能够一枪扎穿宁国公特制的盾牌后,宁国公又教给他扫、劈、截、挡四种辅助招式。故而,隋遇每日又多了一千下的必练功课。

外人是看不出来,可但凡练过武的都清楚,宁国公对隋遇的要求远超寻常,甚至称得上苛刻。如此高强度的训练,放在一般人身上根本吃不消,可隋遇偏偏一声不吭地全部抗下。

没有一声抱怨,也没有一次求饶。

微风拂去树梢上的黄叶,承托着枯叶慢悠悠落地,发出一声微响。罗润衣怀中抱剑背靠着树,静静观看宁国公教导隋遇练枪。

“手腕要活,不要把枪给握死了,这样出枪更长更快。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手臂切记要直!”

“记住,头正颈直,精气贯顶。肩平身正,进退活法。枪平脚实,攻守皆备!”

隋遇右手握住枪把的末端,前手如管,后手如锁。一戳一收间,枪出如龙。枪尖所到之处,寒星点点,银光烁烁。

他将宁国公的话一字不落全部听在耳中,记在心里。枪杆贴于腰间借着变幻的身法回转数圈,一往歇。一片树叶在簌簌的风中,飘飘而下。一抹银光忽闪而过,柔韧的叶脉被粗钝的枪头利落刺穿,断得彻底。

完整的枯叶瞬间被劈开两半。

秋冬交替的时节,刮起的风已带有一股透骨寒意,隋遇一身轻便短打,在呼啸的冷风中略显单薄。汗水已浸湿了前胸与后背的衣衫,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宁国公瞅准时机,持枪攻上。隋遇不慌不乱,沉着举枪挡住这千钧重的一击。宁国公的战意锐不可挡,虽已年迈,但一双鹰隼般的眼眸闪烁着慑人的厉色。

瞬息间,隋遇已被逼退至院墙下。他飞速弯腰俯身,躲过宁国公的一刺。随后右脚踩住墙面,用力一蹬,同时猛地提气,身子已凌空连翻两个跟斗。在宁国公一个扭身回攻之前,以枪尖点地,借着枪杆的韧劲,直接沉膝压肩,后手一推将长枪自腰间突刺而出,擦过宁国公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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