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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翻山一万座(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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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处有一个特别好的地方,就是我们从不干涉对方爱好,也不强求对方喜欢上彼此的爱好。

所以纵使前夫哥痴迷球鞋文化球星文化,爱球如爱生命,讨厌运动的我也仍是不懂篮球的一丁半点,只知道他打前锋,他投篮很帅。对球鞋的可怕溢价,根本没有一丝情怀可以用于替换智商。

又扯远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靠翻阅前夫哥多年积攒下来十几条朋友圈来获取一点旧日的余味,但这总归是一种越看越寂寞的行为。

从法接受真的分手,到不断幻想跟前夫哥复合,又到恨前夫哥恨之入骨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能在他面前展现自己过得比他好,再到彻底认清一切再不可能修补应该放下他展开新生活……这几个阶段前前后后花了我八个多月时间。

总之,我走出来了,我又活蹦乱跳了。我搬了新家,找了新工作,结识了新朋友,能够在眠之夜心平气和地写下这些文字……

放鸡巴狗屁,我自己都骗不下去自己了。

他妈的,但凡有人看到这里,看到现在,基本都能看出来:妈呀,作者这个矫情逼嘴上说着心平气和,实际上字字沁酸,句句带怨,在乎他那前男友在乎得不得了。

好吧,我其实就是还放不下。

内向不善社交的我,为不让自己一个人时想起那些事开始依赖上喝酒和聚会。只要陪伴在他人身边,让自己忙乱甚至迷醉,我心里的雪花球就能够整日扬动亮片把其中的景致遮盖,不至于叫我面对其中的那个人。

我发现自己微醺乃至醉酒后的性格很好,比真正的我活泼上非常多。那时的我会笑得自然而放松,话也变多变密,眼睛再不怕对上任何人目光,能坦荡地用其传递感情,做事率性而为。

同事都是年轻人,我们总是中午就订位置,下班吃完饭就一起去喝酒,听大家一起聊这聊那,感觉自己也在参与他们的正常生活,让我也跟着心情变好。一起喝酒的伙伴们多数是女生,她们很喜欢带我,因为只要我活络起来,成功暖机,我就会从沉闷之人摇身一变自在逍遥的玩咖。

我学会打理头发,穿着亮色衣物,姑娘们抢着教我修眉改穿搭,又愿意亲昵地给我化妆。于是现在的我撩开了刘海露出光洁额头,浓眉下戴上隐形眼镜的眼睛奕奕有神,鼻子笔挺光滑,笑起来唇红齿白,新打的耳洞戴着女孩给我选的耳环。活脱脱的广式浓颜帅哥,会温柔把所爱女孩叫做“BB”的那种。这样的我好阳光,好陌生,我好喜欢。明明一点都不像我,却是更受人喜爱的我。

我酒品好,有边界感,温柔的同时热情洋溢,平日里看见凶狠些的人就安静如鸡不敢惹的家伙,喝了酒跟谁都谈笑风生,曾经“扮”缺0饥渴1笑盈盈把骚扰女生者反向骚扰将之逼退的事,一度成为同事间多月的笑谈。

我的高敏感,在这样的时刻竟从令我耻辱的灵魂肥肉变成我撩人的利器。大家爱我的微不至和体贴,更爱我佐以幽默去宽慰不自信者的自嘲玩笑。我好感激酒精,它压下我待人接物的战战兢兢,叫我只管开朗如社牛。一个更好的我竟如此唾手可得。

为避免归家一人的失落,平日里我越喝越晚,越喝越醉,常常被伙伴们送回家后倒头就睡,第二天再洗漱完去上班。可以想见,长期紊乱作息加上高强度饮酒对身体的伤害有多大,我患上胃炎,甚至出现胃溃疡,难受得想死,伙伴们再不敢让我天天陪着浪,叫我好好养胃,酒能别喝就别喝了。

这怎么可以。比起一个人在家,还是胃疼更可被忍受,人群里我只是暂不至孤单,唯有饮酒后的我才是真正受欢迎的我,我不想脱离那种感觉:再不是思绪繁多闷在心里的脆弱被动者,成为平日不可成为的自信之人,我不会犯,不怕犯,我很棒,大家都爱我。

之所以后来停下了对自己肉体的间接伤害,是因为一个要好女同事强送了我一只小猫:她在她住处的空调外机上抓到它,黑漆漆毛茸茸,十分粘人,古灵精怪。她以室友不让养为由让我暂做收容直到找到领养人,最后却直接让猫赖在我家不拿走。她说家里有“人”在等我的话,以我的性格肯定就不会再在外面晚归了,因为她相信我是一个特别负责的家伙。

这小猫就这样留了下来,成了我的小弟。因为我堂弟叫仲庭,我妹叫淑颖,所以按排行,我给它起名叫做“黄季玄”,小名“小屌”。毕竟名字贱好养活,而且它态度很拽,认不清谁才是老大。

归家有小屌作陪,我终于不再和朋友们外出酗酒了而是宅家里看剧酗酒。

好啦,其实也没到酗的地步,逛超市买点看上眼的酒偶尔浅酌而已,有时候我也照着抖音的调酒方法学着做些天热时解暑的酒类——这里我要给对酒没经验的朋友提一句醒,千万别他妈白酒兑东西冻着喝,我刷到过一个傻逼视频作者教人冻白酒喝,我有样学样导致稀里哗啦喝过量也未察觉,直接断片,醒来难受如被下药了一样。

虽然日子好像就这样平缓沉静地过去着,明明一切都在正轨上了,可我还是心中对前夫哥仍有不舍。

有一天我突然刷到了他发的朋友圈。没有配文,只是一张照片,他背对镜头走在山道楼梯上,手拿水瓶,背着小包,身上外套还是去年常穿那件,整个人为窄口工装裤的修身效果看起来很修长。照片里他正回过头向镜头看,上半身为此倾斜,张着嘴,像在回应身后的人。

爬山?谁给他拍的照?那个女生吗?

我通过这照片侦探般细细揣测他的近况。为此直接失眠,把他的名字在脑中念了数遍。

廖峮朗。——我将之理解为廖阔天空下,连绵起伏的山脉在晴好天气里朗澈而明亮。

小时候我家居于一座矮山山腰,正对远处一座山脉,于是门前开门见山,常能看到我所描述的景致。

远方山脉一片青绿,云的影子铺盖其上,阳光把静静俯身天地之间的山林照得生机盎然,郁郁葱葱。我每次看到,都觉得眼前一片爽朗。一如看见他的笑脸。

我总会想起高中毕业那个暑假,与前夫哥一次又一次的登山。我们没有专业装备,只是简单地步行,大多数时候走的都是已被妥帖建好的人工山道。

有一次前夫哥在半山休息途中和我说,他的一个人生目标,是登一万座山。

我问为什么,他说不知道,只是因为一万这个数听起来很大。

我问那你现在登了多少座山了,他还是说不知道,因为他根本没计。

见我当真,朝他投去鄙夷目光,前夫哥看着我被愚弄的样子开心地咧嘴笑。

应该确是玩笑吧,因为他爱在放松的时候说些胡话逗我。但是我清楚地记下来了。

他是这样理解自己名字的——人生就是在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翻山时你可能会发现山山不断,山山相连,这一切仿佛看不到尽头。可是即便如此,若能坚持下去,那就一定会有豁然开朗的那一天,一定能抛却群山,去看见新的景色。

好老土,听来根本不如我将名字单纯解释做风景浪漫。

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如果我登上一座山的山头,就会看见所有的山其实全部相连,如果我坚持翻过一万座山,就能离开群山,看见豁然开朗的景致……

那我要怎么才能确定,我会更钟情那豁然开朗,而对登过的一万座山毫留恋?

要是我更想留在山间呢?也不觉此山未有那山高,不向往山外的豁然开朗……要是我观群山交相掩映,“山山不断,山山相连”,对外面的景致毫憧憬,就只想自这山看那山,遥望山晴呢?

他看起来似乎已经翻山向前了,而我却被山困在了昔日里。

这都要怪谁啊黄伯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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